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计算机及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自控设备、家用电器、摄录设备、电讯器材(除专项)、空调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教学设备、电子产品、实验室设备、体育用品、广播成套设备、体育器材及设施、图书馆设备、体育场馆设施设备;计算机技术咨询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多媒体器材安装;安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及维护;防雷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文件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