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全县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指导,对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审核报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负责对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放射治疗卫生、学校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卫生及消毒产品、中医中药、生活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依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业活动;负责县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