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山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 ||
行政区域 | 玉山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号7栋1单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号7栋1单元****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号7栋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清山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清山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山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供应商提供*清山宣传片制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拍摄方案最终版,****年**月**日前交付成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①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⑧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后相关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上门领取、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号7栋1单元****
*、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号7栋1单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份;
2、凡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本项目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8号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承诺函后,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
4、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地址:江西省*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号7栋1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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