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本部食堂食材项目 | ||
品目 |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达广场D座****室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苏宁慧谷***-2幢****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卞景刚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号2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卞景刚 |
项目概况 **********本部食堂食材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达广场D座****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部食堂食材项目
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采购包3:***.*******元;采购包4:***.*******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包1:水果类、蔬菜类、豆制品类;
包2:水产类、冻品类、家禽类;
包3:牛羊肉类、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类;
包4:粮油类、干调类、奶制品类、蛋类。
本项目4个分包兼投不兼中的说明:为保证服务质量,每个投标单位可以任意选择和参与4个分包的投标,但仅限中*个标包。本项目按照包1、包2、包3、包4的顺序逐*进行评审,在前面的标包被评为第*中标候选人后,该投标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的分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章评标标准。
注:本次采购所属行业:批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3:(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4:(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
****年6月**日起至****年7月3日,每天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达广场D座****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号苏宁慧谷***-2幢****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_****/*****.******;**********=********************************)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并递交。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达广场D座****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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