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爱心帮扶提货券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爱心帮扶提货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财函﹝****﹞**号)精神要求“(*)足额预留采购份额。各单位应认真据实测算****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并按照不低于**%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可适当提高预留比例,鼓励按照不低于**%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与定点帮扶工作有机结合。鼓励有关单位将定点帮扶工作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等相关要求,采购人通过“***平台”采购帮扶券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单*来源采购情形。“***平台”为“************”开发,故需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3层***号
*、公示期限
****年6月**日至****年7月1日
*、其他补充事宜: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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