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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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硼砂场(****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施工(*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补遗书第***号,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并阅读并编入投标文件,本补遗书与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现将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出以下澄清: 由于那曲整体施工环境较为恶劣,有效施工工期短,现将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6月5日上午**时**分;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更改为:****年5月**日上午**时**分。 2.若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补遗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日喀则市滨河路雅喜阳光花园南**栋 联 系 人:*** 电 话:***********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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