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年抽检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7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4月**日
*、评审日期:****年5月**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1包 | 食品***批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项目要求; | *************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路东段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元 |
2包 | 成品油***批次,工业产品***批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项目要求; | 菏泽市广福大街***号 | ******元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青竹、张颜报、石雷超(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收费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参照豫招协[****]***号文件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收取金额:*包:****元;*包:****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发布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年5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地 址:南乐县仓颉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号金成商务中心*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人:*************
发布时间: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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