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年桶装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公开采购。
2.1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1、2、4号线各站点、场段桶装饮用水需求,供货范围包括车间、车站每月用水需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运输、回收桶等工作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至指定地点(1、2、4号线各站点和场段)。(2)合作期间,乙方需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饮水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品牌厂家产品)及空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级**专用),免收押金。(3)乙方需负责所供饮水机的维修、维护工作、承担维修、维护费用。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桶装水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无最低起送数量)3日内完成配送,乙方须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供水,并承担饮用水出厂至用户饮水机过程的所有费用。
2.5保质期:按甲方与乙方最终确认方案要求中的品牌、规格、数量进行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尚存的有效期应不短于商品明示的有效期的2/3。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号世纪中央城1期1号楼1单元****室。
4.2 获取时间:***4年**月**日~***4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或网上邮件获取(采购公告第4.4条要求的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_**@****.***)
4.4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4.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获取文件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4.2 单位介绍信。
5.1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7.1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份。
7.2投标人完成获取文件办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的***版及格式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8.1 采购代理机构:************
8.2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工作时间**时~**时)
8.3 采购人:*****************
8.4 联系人及电话:*******-********(工作时间**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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