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丰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丰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整治项目已由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投审〔****〕**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及上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及边坡稳定系统、垃圾堆体覆盖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等 ; 2.2 招标范围: 龙丰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整治项目(具体以招标清单、图纸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 **,***,***.**元 ; 2.4 建设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龙丰村 ; 2.5 施工工期: **个月; 2.6 承包方式: 单价合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或环保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人。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年** 月 ** 日**:**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梅州)或访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切换城市为梅州)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年 ** 月 ** 日 8:**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年 ** 月 ** 日 8:**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7、投标保证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上发布的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江北学院路**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2号工会大厦**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日期: **** 年 ** 月 9 日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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